原标题: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伟大创造。重要的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效政府相结合,为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引。加快建设先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深刻认识、全面贯彻。 1.深刻认识广告的重要性这就是有效市场和有效政府的结合。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我们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调整政府和市场关系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用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这就需要有效的市场和有作为的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是辩证法和政府与市场关系两点论的集中体现。这也是解决许多实践中未解决的问题的有效方法。它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进一步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夯实基础、全力以赴。坚持有效的市场与有作为的政府相结合,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实现“十五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极为重要。 (一)这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效益的内在要求。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治国理政这个中心问题,两国就治国理政重点领域和重要合作达成共识。经济体制改革。 “十五五”期间必须完成许多改革任务。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完善,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阻碍市场竞争、限制市场活力的不足。还有政府职能缺失、越位问题。为此,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广泛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不断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努力构建更加系统完整、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制度体系。只有明确政府和市场的界限,各尽其长,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释放和增强生产力。然后社会的活力。 (二)这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主要任务。 “十五五”时期,要集中精力推动经济有效质的提高和合理量的增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主要任务。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发展繁荣,在实现社会现代化基础上取得决定性进展,也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创新为主要动力,以协调为内生特征,以绿色为通行之路,以开放为必由之路,以共享为基本目标。引入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不能靠市场,也不能靠政府。两者必须相辅相成、共同努力。市场是发展的强大动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必须依靠有效市场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与此同时,主管政府的作用也至关重要。通过完善市场,促进健康有序的管理。这确保发展成果日益惠及全体人民,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公平、更可持续、更安全的发展。 (三)这是强化内循环、妥善应对外部冲击的本质要求。 “十五五”期间,我国发展环境面临严峻挑战形势复杂变化,战略机遇、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不可预测因素增多。在此背景下,我国应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础,着力加强国内大循环,用国际循环的稳定抵消国际循环的不确定性,有效应对外部危机的影响,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和长期发展。加强内循环的关键是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促进商品和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我国有14亿多人口、大量企业实体和中等收入阶层,人均GDP超过1.3万美元。我们加大力度破除各种要素流动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生产、流通、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依赖国内市场,实现良性循环,才能充分释放巨大的资源价值和发展潜力,增强内循环的禀赋力和可靠性。同时,还能以旺盛的内需汇聚全球优质资源,相互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在应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不稳定和大国博弈中牢牢占据主导地位。 2、努力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能够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就由市场来调节,不应该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事项就由市场来调节。政府应该留给市场。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快构建高质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放大我国市场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让全社会拥有更大的活力和更大的经济发展和财富创造空间。 (一)大力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拥有非常大的市场和巨大的增长潜力,是我国发展的一大优势。高效、规范、公平的竞争,以及全国统一的市场营造完全开放的全球环境,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深化分工与合作,促进完全竞争,降低交易成本,为促进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它还允许需求引领和改善优化供给,让供给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发展和高质量生活相互促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化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我们将继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五统一一开放”为基本要求:统一市场基本制度、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统一政府行为标准、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一要素资源市场。要完善市场体系规则,特别是产权保护、公平竞争、质量标准等制度的统一,健全有利于构建统一大市场的统计、财税、评价体系。要提高市场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打通物流、资金、信息流,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有必要明确政府鼓励和禁止招商引资的具体行为,消除其对国家的影响。统一政策措施,建设规模市场。统一市场监管执法规则和程序,明确行政处罚规则、统一衡量标准。促进要素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减少资源错配和不必要浪费。实行开放的内外连接,不搞封闭式交易,避免局部自循环,持续释放巨大的市场红利。 (二)维护现金市场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近年来,日本大力加强建立公平竞争制度,促进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但经济活动中的区域保护、市场分割、垄断行为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仍然存在,但程度不同。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政策落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落实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防范措施。要加强执法和司法力度,持续破除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依法依规治理企业间低价竞争和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推动积压产能有序退出,严控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侵权等市场扰乱行为。知识产权,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坚决壮大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决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各类产权经济依法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受到平等法律保护,促进各类产权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加快法治经济和信用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必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指导和规范各种经济活动。近年来,《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为企业营造了便捷创业的环境。依据法律法规。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迅速堵住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的规则漏洞。健全重要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公正适用法律的司法体制和机制,持续推进政府行为和标准法律规范。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还需要加快建设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推动官方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融合,拓展信用在行政管理、社会治理、金融等领域的综合应用。服务和民事安全。实施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保密监管,优化诚信激励、失信处罚等措施,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让诚信守信成为各类主体的自觉行动。 (四)持续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标世界一流,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我们要强化内部发展能力。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的市场准入环境,构建开放透明、平等竞争、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督。继续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功能。加快完善市场化配置体系和要素机制,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的要素价格机制,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对接国际经贸高水平规则,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开放,不断扩大规则、法规、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积极扩大自愿开放,深化对外贸易、对内投资和对内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打造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我们将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充分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落实国民待遇,加强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服务保障,鼓励更多外国企业来华投资、深耕。 3.加快形成“灵活”、“管理良好”的经济秩序,协调好市场化政府与市场的有效关系,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实现灵活而不乱、主动有序的动态平衡,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的宏观管理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效益最大化的内在要求。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推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强化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加强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环保、监管等政策的作用,提高宏观经济政策方向的连贯性,提高宏观经济治理的有效性。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和行政监督体系,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可靠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便于执行。 (二)加强和优化政府监管;市场监管有时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弊端。为此,要求政府主动承担起纠正市场失灵、规范竞争秩序的责任,管好该管的事,全面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监管效率。按照“谁批准、谁监督”、“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明确责任链。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相关监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地方政府要全面落实地方监管职责,企业要加强自我管理和自律。协调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和金融监管,加快推进建立综合性、多层次、独立的体系。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体系,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管,缩小监管差距。特别是要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风险隐患和社会风险高的重要领域为重点监管,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坚持调控和促进发展并重,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推动新产能发展,严守安全目标。持续优化监管体制机制,健全跨部门协作监管机制,提高基层监管能力水平。同时五是积极运用信息技术等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预见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也将有效减轻企业和基地的负担。 (三)严格规范政府行为;一个有前途的政府必须避免不作为和拖延行动,但也必须防止任意行动。在公共采购、招标、标准制定等活动中要平等对待各类主体,加强对招标结果的公正审查,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范招商引资地方法规和制度,加强招商引资信息公开,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治优惠。要严格规范公平文明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裁量权标准体系,着力杜绝涉企执法中存在的未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扣押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营利性执法。法律的适用让各类企业能够和平发展。 (四)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必要举措。近年来,在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统一服务标准和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化、便利化等方面需要不断改进。 “高效做一件事”是重要的出发点优化行政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我们积极推动政府理念转变、流程再造、数据共享、跨部门协作,提高公民和企业满意度和盈利能力。要继续发挥“高效办一件事”的领导作用,推进重点清单的管理和规范化,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上加强部门建设。服务协作与融合,有利于提升政府总体治理能力。适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国家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能力,深入推进“一站式服务”,加大各级、区域、部门间政务数据共享力度,着力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惠企惠民、惠企惠民的政策落地。直接接入,提供业务运营和海量服务。提供更多舒适感。